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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外借室服务提示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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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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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图书外借室收藏人文科学、自然科学等知识门类的图书,提供外借、阅览、查询等服务。

二、读者免证阅览、凭证外借。外借图书按读者证所办理借书册数借书,借期20天。图书到期前可到馆续借一次顺延10天,已逾期的图书不能续借,逾期按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元。

三、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阅览图书时,每人每次限取1-2册,阅后请将图书放回书架原处或放在专用书车上,留待管理人员统一上架。

四、好需外借的图书后,请将图书和二代身份证或读者证一并交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。请您借阅图书时注意检查,如发现有污损、缺页、散页等情况,应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,图书一经借出,概由借书者本人负责。

五、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,违者以偷书论处。

六、图书超期一年以上仍不还的,注销该读者证,押金抵偿所借图书。

七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必须妥善保管,遗失须及时报失,否则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概由本人负责。

八、请您保持室内安静,不要喧哗,提倡文明用语,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。

九、若有疑问或其它服务,请咨询本室工作人员。